合并后的管理和相关工作安排
1、铸造公司和锻造公司法人资格注销后,其全部业务纳入二重重装持续经营,二重重装将其作为下属的二级单位(分厂),适用针对分厂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管理,原针对铸造公司和锻造公司法人地位的相关管理文件予以废止。
2、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两全资子公司履行各自审议程序,二重重装履行董事会审议
程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4、两全资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成为二重重装的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两全资子公司作为其现有员工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合并完成之日起由二重重装享有和承担。
5、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两全资子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6、履行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