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刑法》第176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判三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三到十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