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的时候,要拿着所有资料,到婚姻登记处去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是在《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而出现的新事物。是表示当事人自愿申请结婚,以及相关身份信息的证名。填涂的内容并不多,但是非常重要。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需要声明人和监督人(一般为登记员)共同签字,即可生效。这样的标准,省去了原来的单位介绍信盖章等繁琐程序。
该证明不需要自己下载或打印,直接拿着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填涂就可以了,非常方便。
该证明必须由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亲笔填写,不可以出现代写的情况。如果有文盲、残疾等等情况,请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