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程序具体如下:
(一)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1.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二)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办理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