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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作业需要想了解到现行婚姻法中相关规定中,对于婚姻效力有没有具体定义?烦请回答下。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6-30 天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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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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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效力的概念是指婚姻的成立所导致的法律后果。里面包含婚姻的直接效力和涉外婚姻效力等。它随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并随婚姻关系的消灭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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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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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效力是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有狭义、广义之分。既有及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效力,也有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①狭义上专指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对此,各国亲属法多有婚姻在夫妻关系中的一般效力和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前者如婚姻姓氏,同居义务,住所决定权,忠实与扶助义务,日常家务的代理权等。后者如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设定、变更、终止夫妻财产契约的程序等。中国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在性质上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包括夫妻的家庭地位,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扶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这些规定都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
    ②广义上又有两种:一是主要指婚姻在亲属法的效力。除发生于夫妻之间效力外,还包括其他效力,如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发生姻亲关系;非婚生子女因父母结婚而准正;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得配偶同意。二是涉及到许多相关法律的效力。如在民法上,失踪人的配偶得依法提出有关死亡宣告的申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得以其配偶为法定监护人等。在刑法上,有配偶者再行结婚构成重婚罪;某些虐待、遗弃罪的主体与被害人之间具有配偶身分等。在诉讼法上,配偶关系是回避的原因;被告人得由其配偶担任辩护人等。在劳动法上,死者的配偶有抚恤金的请求权等。在国籍法上,婚姻的成立得为变更国籍的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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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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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婚姻法中的婚姻效力的具体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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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主权的具体体现是怎样的?
结婚自主权是公民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的权利。从主体上讲,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男女、离婚或丧偶的男女均享有结婚自主权,复婚与再婚自由是结婚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结婚自主权不包括重婚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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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后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经行政复议之后,若原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得到了撤销,那么这一行政决定将不再被执行。
在此情况下,如果此举给相关当事人带来了任何形式的损失,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赔偿。
在申请行政复议的过程中,申请人不仅享有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权利,而且行政复议机构对于那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并且有必要予以赔偿的案件,会在其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明确地告知被申请人应该依法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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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醉酒附随的注意义务具体表现为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劝阻和对醉酒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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