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第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第
二,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
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如夫妻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新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一件,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