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车上的人不是第三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
解释是什么原因: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是被保险车辆以外的受害人(第三者),第三者不包括本车以内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所以同车人员发生意外第三者责任险不赔偿。
给您举两个实际案例:
1.意外撞倒自家人
车主王先生下班后驾车回家,在小区楼下撞倒了年近60岁的母亲刘姨,刘姨右腿骨折当即就被送往了医院。事发后,王先生先行垫付了母亲的医药费,但他想通过自己所投的保险报销一部分费用。可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显然是不买账的。
分析:开车撞上了自家人,在目前的三者险条款中是属于免责范围。其免责原因“主要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说白一点,就是为了防止骗保。不过,这一条款在执行中争议很大。对此,最新示范条款删除了相关内容,同时在条款中将“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
2.车上人员途中意外受伤
忙碌了一年的小张想出去旅游放松一下,为了解闷他网上发帖招人拼车旅游,小王应征。可谁知,旅途中小张驾车突然失控,汽车穿越人行道撞上了一旁的大树,小王被抛出车外并重伤。后来经过鉴定,小张承担所有责任。小王的家属要求小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在这里,车主小张所投的交强险和三者险能赔吗?
分析:伤者是车上人员,无论是交强险还是三者险,都在责任免除条款中提到“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最新示范条款不仅明确了“车上人员”不属于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车上人员”的范围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因此,在拼车出游前,除了要做好保障车外风险的准备,还要保障车内风险。一旦发生这种情况,车主只能通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