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限额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将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赔偿数额限定在4万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这种过低的赔偿标准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加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施行后,提高了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赔偿年限也从10年提高到20年。新解释出台,更加剧了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与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的差距。更有观点认为,《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与上述司法解释冲突,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新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