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南宁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些内容:
1、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备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