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捡钱不算盗窃。
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规避他人的管制,转移财务的管控权。可以看出,这个肯定不算盗窃。那这个算什么呢?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所以,你应该归还失主的。
如果你捡钱数目很少,比如几十块钱或者几百块钱,并且失主不知道,你可以不还,你承担的只是道德上的风险,因为周围人看到,会鄙视你。当然也有羡慕你的,这也不排除。但是你捡钱较多,比如,超过五千块,失主肯定会知道的,那么,你就承担法律风险了,建议寻找失主,以便归还钱财。
首先,失主有权要求你归还钱财,根据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如果不还,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38条,失主还可以报警,追究你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如果失主报警,那么根据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