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老公在外面包小三,我想去法院诉讼离婚的,结果他还不同意,想问一下合法的离婚证据采集途径主要有哪些呢?

帮助5人 2.6k浏览 #婚姻家庭 匿名 2017-07-08 齐齐哈尔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卓越法务平台
    卓越法务平台
    78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你好,司法实践中手机离婚证据,尤其是婚外情证据有很多,主要是: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六、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七、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
    全文
    6 2017-07-0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南京尾号5233,3分钟前咨询问题
苏州尾号6865,1分钟前咨询问题
无锡尾号3549,4分钟前咨询问题
常州尾号5927,3分钟前咨询问题
南通尾号7833,1分钟前咨询问题
镇江尾号2848,1分钟前咨询问题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8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法的离婚证据采集途径主要有哪些呢?
一键咨询
  • 伊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6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黑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双鸭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春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佳木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绥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齐齐哈尔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尔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七台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牡丹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鸡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常州134****40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397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601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合法途径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罪行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这就要求侦查人员除严格依法办案外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收集、固定的证据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为了证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所以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证据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的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才是完整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因支离破碎而影响证明力。就贿赂案件而言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罪构成的必备要素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 (三)证据要完整统一 证据的完整统一是要求证据的指向具有一致性,在对同一犯罪事实认定上相统 一,不能出现认定不一致现象。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不能只关注证据的种类,还应十分注意把握所收集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准确性和法律证明力。注意各类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补充使之形成统一。 (四)言词证据的表述要准确 由于言词证据是通过语言的表述来达到证明犯罪的效果,所以在收集言词证据时,一定要注意记录时的语言表述,使整个记录表述准确,不因表述不确切而使人产生异议。现阶段言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案件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退查现象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许多时候并不是关键证据、主要证据收集、固定有问题,多数是一些相关证据收集、固定不到位,特别是收集言词证据时,有的记录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记录不到位、表述不明确、关键词语用词不当等,造成因对词语的理解不同导致对证言认识不 一,使证言丧失证明力。 二、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证据收集、固定应注意时间性 时间对于证明犯罪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证据收集的时间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由于任何犯罪都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所以收集、固定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必须与犯罪实施时间相吻合。如果所收集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没有在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内,证据就失去证明力。所以,在证据的收集、固定过程中应十分注意对时间的锁定。二是对、罪行的侦查活动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有的证据可能会随时间的延长而消失,抓住了时间就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对证据收集、固定一定要及时。 2、证据的调取手续要完备 在证据调取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必须在完整提取证据的同时,对一些可能会对所提取的证据产生影响环节加以规定。如:证据的形成时间、过程;证据的出处;证据的持有人或保管人及持有、保管的过程;证据的提供(提取)方式;证据的提供人;证据的提取时间;证据的提取人要合法、手续要完备,程序要合法等等。 3、注重对无罪证据的收集
4.6w浏览
离婚证据采集途径
10w+浏览2024-11-03
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合法途径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罪行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这就要求侦查人员除严格依法办案外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收集、固定的证据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为了证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所以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证据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的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才是完整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因支离破碎而影响证明力。就贿赂案件而言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罪构成的必备要素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 (三)证据要完整统一 证据的完整统一是要求证据的指向具有一致性,在对同一犯罪事实认定上相统 一,不能出现认定不一致现象。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不能只关注证据的种类,还应十分注意把握所收集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准确性和法律证明力。注意各类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补充使之形成统一。 (四)言词证据的表述要准确 由于言词证据是通过语言的表述来达到证明犯罪的效果,所以在收集言词证据时,一定要注意记录时的语言表述,使整个记录表述准确,不因表述不确切而使人产生异议。现阶段言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案件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退查现象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许多时候并不是关键证据、主要证据收集、固定有问题,多数是一些相关证据收集、固定不到位,特别是收集言词证据时,有的记录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记录不到位、表述不明确、关键词语用词不当等,造成因对词语的理解不同导致对证言认识不 一,使证言丧失证明力。 二、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证据收集、固定应注意时间性 时间对于证明犯罪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证据收集的时间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由于任何犯罪都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所以收集、固定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必须与犯罪实施时间相吻合。如果所收集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没有在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内,证据就失去证明力。所以,在证据的收集、固定过程中应十分注意对时间的锁定。二是对、罪行的侦查活动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有的证据可能会随时间的延长而消失,抓住了时间就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对证据收集、固定一定要及时。 2、证据的调取手续要完备 在证据调取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必须在完整提取证据的同时,对一些可能会对所提取的证据产生影响环节加以规定。如:证据的形成时间、过程;证据的出处;证据的持有人或保管人及持有、保管的过程;证据的提供(提取)方式;证据的提供人;证据的提取时间;证据的提取人要合法、手续要完备,程序要合法等等。 3、注重对无罪证据的收集
4.6w浏览
离婚证据采集有哪些途径
10w+浏览2023-09-04
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合法途径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罪行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这就要求侦查人员除严格依法办案外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收集、固定的证据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为了证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所以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证据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的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才是完整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因支离破碎而影响证明力。就贿赂案件而言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罪构成的必备要素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 (三)证据要完整统一 证据的完整统一是要求证据的指向具有一致性,在对同一犯罪事实认定上相统 一,不能出现认定不一致现象。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不能只关注证据的种类,还应十分注意把握所收集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准确性和法律证明力。注意各类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补充使之形成统一。 (四)言词证据的表述要准确 由于言词证据是通过语言的表述来达到证明犯罪的效果,所以在收集言词证据时,一定要注意记录时的语言表述,使整个记录表述准确,不因表述不确切而使人产生异议。现阶段言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案件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退查现象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许多时候并不是关键证据、主要证据收集、固定有问题,多数是一些相关证据收集、固定不到位,特别是收集言词证据时,有的记录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记录不到位、表述不明确、关键词语用词不当等,造成因对词语的理解不同导致对证言认识不 一,使证言丧失证明力。 二、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证据收集、固定应注意时间性 时间对于证明犯罪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证据收集的时间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由于任何犯罪都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所以收集、固定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必须与犯罪实施时间相吻合。如果所收集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没有在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内,证据就失去证明力。所以,在证据的收集、固定过程中应十分注意对时间的锁定。二是对、罪行的侦查活动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有的证据可能会随时间的延长而消失,抓住了时间就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对证据收集、固定一定要及时。 2、证据的调取手续要完备 在证据调取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必须在完整提取证据的同时,对一些可能会对所提取的证据产生影响环节加以规定。如:证据的形成时间、过程;证据的出处;证据的持有人或保管人及持有、保管的过程;证据的提供(提取)方式;证据的提供人;证据的提取时间;证据的提取人要合法、手续要完备,程序要合法等等。 3、注重对无罪证据的收集
4.6w浏览
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合法途径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罪行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这就要求侦查人员除严格依法办案外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收集、固定的证据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为了证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所以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证据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的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才是完整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因支离破碎而影响证明力。就贿赂案件而言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罪构成的必备要素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 (三)证据要完整统一 证据的完整统一是要求证据的指向具有一致性,在对同一犯罪事实认定上相统 一,不能出现认定不一致现象。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不能只关注证据的种类,还应十分注意把握所收集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准确性和法律证明力。注意各类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补充使之形成统一。 (四)言词证据的表述要准确 由于言词证据是通过语言的表述来达到证明犯罪的效果,所以在收集言词证据时,一定要注意记录时的语言表述,使整个记录表述准确,不因表述不确切而使人产生异议。现阶段言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案件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退查现象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许多时候并不是关键证据、主要证据收集、固定有问题,多数是一些相关证据收集、固定不到位,特别是收集言词证据时,有的记录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记录不到位、表述不明确、关键词语用词不当等,造成因对词语的理解不同导致对证言认识不 一,使证言丧失证明力。 二、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证据收集、固定应注意时间性 时间对于证明犯罪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证据收集的时间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由于任何犯罪都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所以收集、固定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必须与犯罪实施时间相吻合。如果所收集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没有在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内,证据就失去证明力。所以,在证据的收集、固定过程中应十分注意对时间的锁定。二是对、罪行的侦查活动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有的证据可能会随时间的延长而消失,抓住了时间就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对证据收集、固定一定要及时。 2、证据的调取手续要完备 在证据调取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必须在完整提取证据的同时,对一些可能会对所提取的证据产生影响环节加以规定。如:证据的形成时间、过程;证据的出处;证据的持有人或保管人及持有、保管的过程;证据的提供(提取)方式;证据的提供人;证据的提取时间;证据的提取人要合法、手续要完备,程序要合法等等。 3、注重对无罪证据的收集
4.6w浏览
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合法途径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罪行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这就要求侦查人员除严格依法办案外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收集、固定的证据必须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为了证实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所以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证据只有具备了犯罪构成的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才是完整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因支离破碎而影响证明力。就贿赂案件而言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罪构成的必备要素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与此同时,刑事诉讼法还具体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以及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取证行为的程序。要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 (三)证据要完整统一 证据的完整统一是要求证据的指向具有一致性,在对同一犯罪事实认定上相统 一,不能出现认定不一致现象。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不能只关注证据的种类,还应十分注意把握所收集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准确性和法律证明力。注意各类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补充使之形成统一。 (四)言词证据的表述要准确 由于言词证据是通过语言的表述来达到证明犯罪的效果,所以在收集言词证据时,一定要注意记录时的语言表述,使整个记录表述准确,不因表述不确切而使人产生异议。现阶段言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案件诉讼过程中出现的退查现象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许多时候并不是关键证据、主要证据收集、固定有问题,多数是一些相关证据收集、固定不到位,特别是收集言词证据时,有的记录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记录不到位、表述不明确、关键词语用词不当等,造成因对词语的理解不同导致对证言认识不 一,使证言丧失证明力。 二、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证据收集、固定应注意时间性 时间对于证明犯罪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证据收集的时间性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由于任何犯罪都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所以收集、固定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必须与犯罪实施时间相吻合。如果所收集的证据中确认的时间没有在案件发生的时间段内,证据就失去证明力。所以,在证据的收集、固定过程中应十分注意对时间的锁定。二是对、罪行的侦查活动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有的证据可能会随时间的延长而消失,抓住了时间就掌握了主动权,所以对证据收集、固定一定要及时。 2、证据的调取手续要完备 在证据调取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必须在完整提取证据的同时,对一些可能会对所提取的证据产生影响环节加以规定。如:证据的形成时间、过程;证据的出处;证据的持有人或保管人及持有、保管的过程;证据的提供(提取)方式;证据的提供人;证据的提取时间;证据的提取人要合法、手续要完备,程序要合法等等。 3、注重对无罪证据的收集
4.6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