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再婚复婚需要携带什么材料的回答。复婚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是缔结婚约,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复婚的程序就是《婚姻法》上规定的结婚的程序,只是离过婚的人再次结婚,不论结婚对象是谁,都要带上离婚证件,这是为了避免重婚的出现。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还应持离婚证件;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取得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