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中,“非法拘禁他人”不一定是完全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包括“非法拘禁导致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和“非法拘禁导致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两种情形。对于索取合法债务型非法拘禁案来说,被害人本是民事案件的违法者,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的主要目的在于索取债务,拘禁地点经常发生在办公、住宅、宾馆等场所,被害人人身自由一般未被完全剥夺。相反,行为人会跟随被害人出入相关场所或督促其电话联系亲友借钱还债,如果被害人不是因为欠钱未还而心存顾虑,大都可以采取报警、求助等方式脱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