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晋城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如下:
一类区片范围:外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8910元/亩;旱地/园地:59455元/亩;林地:2972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4863.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镇近郊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85472元/亩;旱地/园地:92736元/亩;林地:4636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3184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城市建筑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26016元/亩;旱地/园地:113008元/亩;林地:5650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8252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工矿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73152元/亩;旱地/园地:86576元/亩;林地:4328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1644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