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12分:准驾车型不符;酒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冒用\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高速公路倒车、逆行、掉头;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其它道路超速50%以上。
二、记6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闯红灯;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三、记3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故障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记2分: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拨打、接听手机;不系安全带;前方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五、记1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会车;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