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放火罪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行动来追求或者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分为明知自己行为能够导致火灾却依旧行动或者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火灾却放任灾难发生的。
犯罪人积极最求事态发生的结果,主观上有防火故意。
2 失火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的火灾,行为人不希望后果出现,但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后果发生的。它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失火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可是由于他能够或许能够预见后果的发生,可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及时的意识到后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