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企业的破产重整取得成功,需要在重整计划草案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现金流的来源
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需要一些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同时持续的生产经营也需要运营资金。现金流的来源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注资,可以通过原股东增加出资,也可以通过变卖部分非核心资产获得,还可以通过债务人生产经营获得的利润补充,甚至可以通过向第三方借款的方式取得。
(二)生产经营的维续
破产重整是为了使债务人主体在法律上不被消灭,因此必须做好生产经营方面的维续工作。如员工安置、重大合同履行、机器设备维护等工作。至于其他方面,如股权是否调整,公司管理层组织框架是否改变,则不是重整计划草案中最核心的问题。只要重整计划草案能够顺利实施,债权债务得到公平清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谁作为重整后的股东、谁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高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