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最长为十五年,数罪并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有二种情况:如果只犯职务侵占罪一罪,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意思就是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如果还犯有期罪,可以数罪并罚,那得看另处的罪的法定刑,如果另外的罪的法定期最高为有期徒刑的话那就应该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应在数罪应判处刑期的总和以下,数罪中最长的刑期以上判处,得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另外的罪应当初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则应执行无期徒刑或死刑(可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如果第二种情况不好理解,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假如,某人犯职务侵占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同时犯另一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则最终宣告的刑期应在十三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但同时刑法又规定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不能超过二十年,也就是说这种情形应在十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宣告刑期。如果数罪中的刑期相加小于二十年,则应在该相加的刑期以下,最长数罪中最长刑期以上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