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同的,而且可以鉴定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不需要同时进行。伤情鉴定主要是鉴定伤者受伤害的程度,主要作为判刑或者处罚依据。而伤残鉴定是针对伤者伤情是否存在后遗症,是作为赔偿的依据,只要进行了伤残鉴定,那么就有赔偿依据,不会影响伤者的权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