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寓居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限定: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能够用楼高:楼间距=1:
1.2比值计量。宅侧方间距,应符合下列限定: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 防火间距是指相邻两栋建筑物之间,保持适应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时热辐射的必要间距。也就是指一幢建筑物起火,其相邻建筑物在热辐射的作用下,在肯定时间内无任何保护措施情况下,也不会起火的最小安全距离。建筑防火间距通常为消防车能顺利通行的距离,通常为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