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药品贻误病情,严重危及病人生命安全,令人深恶痛绝,可是一提到哪些情况向药监部门投诉,如何投诉,很多消费者却不了解,近期本报接到许多读者询问,记者昨日就此事咨询了营口市药监局。
据营口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遇到如下情况,可向药监部门投诉:药品包装上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出现霉变、破损、混沌、过期等现象;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包装上没有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防伪标识或防伪电话存在疑点。
投诉办理:消费者应持药品或医疗器械和相关票据(发票或收据)向药监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举报电话(2833662)或举报信箱投诉。另外,消费者用药后如发生不良反应,包括出现过敏、胃肠道不适等现象或用药期间出现生命危险等应先行就医,确诊是否为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若确认为是用药的不良反应,医疗机构将向不良反应中心报告,消费者也可向药监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