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通过试管婴儿生育的孩子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
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2.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
包括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证。
3.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儿童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以及儿童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
4.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儿童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一切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权)。
孩子本身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必须认真享受自己的权利,不违法,不犯罪,做一个对人类、对社会有用的人。
亲子关系的判定不以血缘为唯一标准,只要丈夫是孩子法律上的父亲,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函》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凡是经过法定程序采用试管婴儿技术生育的小孩都应视为婚生子女,享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虽然试管婴儿与其生理父亲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层面上双方无任何法律关系,试管婴儿将来也只对自己法律上的父亲履行赡养义务。同时,法律上的父亲也不得以试管婴儿与自己无血缘关系为由,拒绝履行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或剥夺试管婴儿对其享有的财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