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不是要先挂失才能补办身份证。
《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身份证丢了不是必须挂失才能补办身份证问题综合答复意见》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