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可参照《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其中的第十一条对申请机动车行驶证的人身体要求作了相关限定。
首先申请人上肢,双手拇指完善,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完善,肢体和手指运动功效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能够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行驶证;
其次是下肢,双下肢完善且运动功效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效的,能够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行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效但能够自主坐立的,能够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行驶证;另外,躯干、颈部无运动功效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