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看车费的。
1、应当免费。根据行政强制法限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花费由行政机关承受。
2、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商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受,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限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导致损失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能够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私行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由导致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花费由行政机关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