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法以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对此做发生限定。山林证的作用在于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据上述法律的限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鉴于,山林证可否还有效用,那么这个还得看在发给你山林证时所商定的使用权的时限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限定,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林权证林权证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限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印有烫金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证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表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使用期、林地使用终止日子、林地四至等,证内还设有变换登记和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奏效;隶属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奏效。2000年4月18日之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