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隶属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隶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限定,国防资产隶属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限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隶属开发商,也不隶属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能够买下产权。开发商售卖人防车位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当事人能够诉讼要求返还财产,如果受到损失还能够要求赔偿。《人民防空法》 第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饰、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联盟地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限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做法,能够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金、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金;导致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限定。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获到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无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犯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两方都有犯错的,应当各自承受相应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