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把店里的衣服穿的已严重影响二次销售了,但又拒绝赔偿,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详情可以参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执行,这个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关系的。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