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至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等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仅有使用权,且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用途作出限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同时,仅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出租、出卖的处分,允许农民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适度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