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登记的年龄和实际年龄不符合是可以申请变更的。不过因为改年龄涉及很多利益问题,弄虚作假的人很多,所以一定要有原始权威的证据,比如出生证或者原始户籍资料。
一、办理程序:申请人(或监护人)携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逐级上报审批。
二、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含医疗卫生部门原始出生证明、全国前三次人口普查资料);
3、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说明年龄登记错误的原因)。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扩展资料:变更登记,系指原来的户口登记项目并无差错,后来由于公民本人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使登记内容符合变化了的情况所进行的登记。更正登记,系指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在登记时出现了差错,而对差错进行更正登记。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如对于公民变更姓名,未满18周岁的人要将乳名改为学名,只要家长提出申请,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即准予变更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一般不应轻易给予变更,即使理由正当,也应从严掌握,并需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方能变更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人,不能变更姓名。又如公民申请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以及结婚、离婚、复婚等登记事项的变更,由公民本人或者户主书面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经调查核实后,方可进行变更登记。由于分户、并户、户主迁移或死亡等原因需要变更户主的,由户主或新户主提出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后,给予办理户主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