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条件
放宽征兵年龄限制,主要是针对应征对象在学历层面上放宽年龄。二次入伍也要符合征兵年龄,本科生毕业不超过24岁,大专生毕业不超过23岁,其他不超过22岁。假如高中学历,18岁第一次服役,20岁退役。则21岁时依然可以二次入伍。如果是在校大学生入伍,大三入伍时20岁,退役时22岁,其后完成学业23岁,则23岁可以再次应征入伍服兵役。女兵征集对象的年龄为不超过22周岁,无论是大学在读还是大学毕业生。
2、身体条件
征兵的身体条件依然和第一次入伍时一样,标准不能降低。在体格检查方面,严格遵照统一的标准;唯独占有优势的,就是政审或面试时,会得到“加分”。如果第一次入伍时因为训练伤致残,则不能二次入伍。但可以在民政部门依照相关抚恤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3、政治条件
第一次服役期间未受记大过(不含)以上纪律处分。只有优秀的青年才能二次入伍,军队必须保证队伍的纯洁。退役后遵纪守法。只有遵纪守法的好青年才能入伍,二次入伍也不例外。符合再次入伍的其他条件。比如政审各格、没有参加邪教组织、父母或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记录等等,都是二次入伍必须要考核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