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激烈,我国许多公司都涉及到海外的生意。尤其是近几年,许多外资企业出现在我国。那么我国国内企业和国外公司如何签订合同呢?
外国公司和中国企业间的国际交易时,双方的商业习惯或常识等,都存在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因此,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更有必要将合同内的条款明确化。
第一、在语言上,使用日语、中文、英语等多语言拟定的合同,需要设置“如中外文版本有冲突,应以中文版为准”这种条款
第二、如双方日后发生纠纷,争议解决方式也是需要明确的,比如在约定哪里的法院管辖?适用何国的法律?(即法律适用条款,准据法)的两大问题存在。为确保国内公司的权益最好是选择适用中国法律,由中国企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双方合同条款明确后,可以先由一方签署再邮寄给另一方签,也可以双方同时在场共同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