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完全正确。
一、但是在民间,尤其在农村,缺乏法律常识,通常看是不是举行了婚礼,认为举行了婚礼的就是夫妻,这种看法是严重错误的,我国的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实名登记制,不承认事实婚姻,即使双方已经举行过婚礼仪式,但是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登记,只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机机关登记为标准,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记的,只是同居。
三、当然,法律也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况,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在我国,婚姻无效有两类:
1、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 我国婚姻法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而且需要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都自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