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管没收的工具,在违规者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限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能够要回的。
二、城管部门对依法实施扣押或没收的物品主要有以下4种处置方式:
1、违规者根据城市管理相关限定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扣押物品返还当事人;
2、扣押后决定没收的蔬果、食品等,在当天运送给社会福利部门,由福利部门开具接收证明;
3、暂扣的横幅、纸箱等不便保存、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则当场销毁;
4、依法决定没收的或当事人未接受处置的扣押物品,由当地城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置,在上级财政部门核准认可后,请物价部门进行估价,有拍卖价值的进行公开拍卖,无拍卖价值的经粉碎破坏后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