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二手车转让合同有效: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应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批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