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