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作为自然债务,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债权人虽然可以起诉到法院,但是不能获得支持,即丧失的胜诉的权利。但是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也是可以的。双方在原借款基础上作废原借条,重新出具借条是对原借款关系的重新确认,又建立了一个新的民间借贷关系,债务人肯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出具借条,说明借款人自愿履行已经变成自然债务的原债务。虽然说原债务因超过诉讼时效失去了国家公权利的保护,但是因债权债务双方重新建立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的产生虽然不依据实际的借款事实为前提,但是债务人放弃自己抗辩的权利,权利一经放弃,双方再次确认权利义务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总之,对于一个新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