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同居期间,双方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属于家暴,而是侵犯人身权利。当事人可以报警,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以上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