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要问这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真伪的识别问题,我认为这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儿。因为,交警在制作简易程序的责任认定书的流程,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十六条就作出了规定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籂讥焚客莳九锋循福末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因此,要想求证这份认定书的真伪,只要是认真对这份法律文书进行辨别,或是找到此案的主办警官进行调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