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分公司虽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单独核算收入和承担风险,但是它也有许多用处,那么如何成立分公司呢?需要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第一、法人同意:成立分公司需要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并且签署同意书,这份同意书以后做工商登记时会用到。
第二、公司章程:成立分公司不仅要法定代表人同意,还要开立股东大会,获得股东的同意,并且修改公司章程,将此项列入其中,留待工商备查。
第三、地址:以上公司法人和股东同意,并且修改章程后,还需要设立一个经营地址,以后办公使用。
第四、登记:以上几个程序做完之后,就可以去工商局进行登记了,一般登记后30日内即可完成办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第五、刻章、开户:营业执照拿来之后我们就可以刻章了,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刻章完毕后,即可去银行进行开户。
以上就是成立分公司的程序了,看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可能会遇到诸多问题,所以要留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不能操之过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