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中暂时没有虐待儿童罪的法规。针对中国屡禁不止的虐待儿童案件,严重威胁到儿童健康,由此社会呼吁,中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专家观点: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认为,法律最大的功能不是打击,而是震慑,就是让施暴者意识到实施暴力是有法律责任的。而社会在儿童暴力问题上,面临最大的挑战是施暴者很难有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的震慑功能没有发挥出来。沈阳市教育专家于永昌说,建立必要的法律是应该的,还不能忽视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温岭这个虐童的幼师她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虐童行为的严重性。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素养是重要一环,与立法推进并举才可能产生预期效果。辽宁省法学会会员秦大军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到来,以家庭成员为犯罪主体的虐待罪显得狭隘,已不能适用于处理诸如家庭保姆虐待孩子、公寓护工虐待老人等新问题,因此,亟待通过修改刑法条款或出台司法解释等形式,扩大虐待罪的外延,从而预防和减少虐待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