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有两种解决办法。具体说明如下:
【一】第一种解决办法【向原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并且离婚判决涉及了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原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第二种解决办法【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是协议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中没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按照《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适用法院强制执行情形的,也可以选择起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以上是对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的回答。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