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