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给治安处罚决定书前,派出所把人带走可否违法?这要看把人带走是什么含义?什么目的?如果是传唤或者拘传,那应是合法的。请楼主来看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限定: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准许,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资料,能够表面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由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借口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能够强制传唤。第八十三条对违背治安管理做法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出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限定可能适用行政拘捕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如果不是传唤或者拘传,则公安机关解决治安行政案件在治安处罚之前不能先行拘捕的。如果哪位同行有异议,能够把相关法律依据提交,以纠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