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正当的借口,如结婚或购房等。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购房合同、个人申请书等手续,到拜泉相关派出所解决迁移证,再到哈尔滨相关派出所解决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乡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资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资料。 无迁移资料的公民,凭下列资料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资料
2、从外国回去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资料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资料。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掠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准许,才能够解决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暂住登记,离开前申请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任意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乡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任意登记以外,不解决暂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