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约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协议内容。夫妻协议约定一方婚后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该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就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发生争议的,只要一方能提供夫妻双方关于该财产所达成的协议就能很快地明确财产归属。因为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以法定的婚后所得共同所有制为原则,约定的分别所有制为例外,所以要想主张各自婚后取得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的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财产协议佐证。
当夫妻协议约定一方婚前或者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或者归对方所有的,离婚时就该财产权属发生争议的,对于动产一般只要提供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就行;但对于不动产,如果当事人主张夫妻之间曾经达成的财产协议实为赠与协议,在不动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使得该财产复归自己一方个人财产或者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