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有关借条的法律都搬出来的话,对一问三不知的人来说,简直是眼花缭乱,看来看去也不知道究竟哪一条规定得实在些。 在这里我还是简单的概括来说说我对法律有关借条规定的理解吧: 我知道借条有两种,但两种借条在法律规定的意义上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有已经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另一种是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法律规定:对已经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限是二年,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的还款日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上述即为借条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