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只能首先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老人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此孙子没有直接获得老人遗产的权利,但是特殊情况下,还是有可能的:
此孙子的父亲先于被继承人(老人)去世(请原谅作这样的假设,绝无恶意),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其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只要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老人的儿女及老伴、老人的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最好公证),那么此孙子就可以获得老人的这套房产。
如果此孙子的父亲还健在,那么同样只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公证),此孙子的父亲由此获得老人房子的产权,然后,再赠与其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