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两区三县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如就学时户口已迁入本市院校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页;如就学时户口未迁入院校、户口尚在原籍的,需提供原籍户口薄);
2.《毕业证》(专接本还需专科毕业证)、《报到证》(外省市院校须经成都市教委编号签章);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成都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
4.落户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落户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亲属居民户口簿;落户自己名下合法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