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强制执行的业务流程:管理科(科员→科长)→政策法规科(科员→科长)→分管局长→政策法规科→各管理科室。工作程序如下:
1、各管理科室管理员在税收征管中发现需强制执行的情况,填写《工作联系单》,交科长签字同意后一日内递交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
2、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提请局长批准后,政策法规科立即返管理科执行。
3、扣押查封过期限后,纳税人仍然未如期缴纳税款,由管理员提请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做《拍卖(查封扣押)物品申请审批表》、《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提请局长批准后,政策法规科返管理科执行。
4、管理科执行冻结存款和对扣押查封拍卖抵缴税款时,应2人以上一起执行,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冻结存款后应有送达回证或银行盖章回单,拍卖应委托合法证照齐全的拍卖行公开处理。
5、扣缴税款和拍卖物品由管理科执行,政策法规科进行业务指导。
6、相关时限
以上就是税务强制执行程序。